3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中国台州支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,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,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受到警告,并被罚款103万元。
林卫民(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支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)、何金杰(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行长)二人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,分别被罚款1万元。
序号 | 当事人名称(姓名、职务)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违法行为类型 | 行政处罚内容 |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|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| 公示期限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 | 备注 |
1 |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支行 | 台银罚决字〔2025〕1号 | 1.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; 2.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; 3.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 | 警告,处103万元罚款 |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 | 2025年3月19日 | 五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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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林卫民(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支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) | 台银罚决字〔2025〕2号 | 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支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: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 | 处1万元罚款 |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 | 2025年3月19日 | 五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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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何金杰(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行长) | 台银罚决字〔2025〕3号 | 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支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: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 | 处1万元罚款 |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 | 2025年3月19日 | 五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