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,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。
郭某飞(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、行长)、范某武(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)、王某霞(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)三人因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,分别被罚款人民币1.5万元。
5 | 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 晋市银罚决字〔2025〕5号 |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| 罚款人民币50万元 | 中国人民银行 晋城市分行 | 2025年3月24日 | 三年 | |
6 | 郭某飞(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、行长) | 晋市银罚决字〔2025〕6号 |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| 罚款人民币1.5万元 | 中国人民银行 晋城市分行 | 2025年3月24日 | 三年 | |
7 | 范某武(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) | 晋市银罚决字〔2025〕7号 |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| 罚款人民币1.5万元 | 中国人民银行 晋城市分行 | 2025年3月24日 | 三年 | |
8 | 王某霞(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) | 晋市银罚决字〔2025〕8号 |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| 罚款人民币1.5万元 | 中国人民银行 晋城市分行 | 2025年3月24日 | 三年 |